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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丽水学院辅导员和管理人员招聘公告(2015年第7号)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初步审查,江申等应聘人员(详见附件1-1、附件1-2)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现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查、笔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
1.报到时间:5月15日下午14:00—17:30。
2.地点: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
二、笔试(考核辅导)
1.时间:5月16日上午9:00-11:00。
2.地点:东校区民族学院教11考点(考场安排表于5月15日21:00前在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布)。
三、面试
1.报到时间:5月17日上午7:30—8:00。
2.报到地点: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在学生事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到并候场;管理岗位(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应聘人员在教11B(民族学院)105会议室报到并候场。
3.面试顺序: 分辅导员男组、辅导员女组和管理岗组三组同时进行,各组人员在报到时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
4.面试时间:5月17日上午8:30开始。
5.面试入围名单公布及面试地点:5月16日21:00前在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布面试入围名单及面试地点。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务必在2015年5月10日17:00前填好参加应聘考试回执(附件2)(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考试回执+姓名”)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sxyrsc@126.com电子邮箱。
2.应聘人员在资格复查报到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①报名表(贴照片);②身份证;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其他技能资格证书;④党员证明材料(辅导员岗位 提供);⑤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辅导员岗位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 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到,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2015年7月31日。证件(证明) 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复查、笔试、面试根据报到时间要求准时到场,逾期未到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原标题:2015年丽水学院应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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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人事处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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