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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加强年轻干部“源头工程”建设,持续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奉化区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关于组织开展“凤麓菁英”计划招聘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决定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奉化教育概况
奉化地处东海之滨、象山港畔,是宁波南部副中心城市,2016年11月撤市设区,正式纳入宁波中心城区。奉化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位于上海、杭州、苏州三个一线城市的3小时经济圈内,区内公路、铁路网络四通八达,宁波绕城高速、沈海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铁路贯通全境。产业优势突出,是全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中国服装之乡。
奉化素有尊师重教传统,诗书礼仪之乡美誉远近闻名。北宋年间,即设县学。进入近代后,奉化教育较早开启新教育模式,1901年,龙津学堂创立,开设了外语、地理、代数、几何、物理等课程。近年来,奉化教育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省级创建,入选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取得全省市县职成教发展绩效评价A等,获评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
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中小学50所,幼儿园67所,在校学生7万余人,在编教职工4331人。近五年,引进上海名校长1人,新增市级及以上名优骨干教师(校长)90多人,其中新增正高级教师9人、特级教师8人,增幅居宁波市前列,相继实施“金字塔”工程、高端研修班、名优教师研修班、后备人才研修班、“一二三奠基行动”、潜力教师赋能工程等教师特色培训项目,教师个人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各类荣誉200余项。下一步,奉化教育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锚定教育强区建设目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持续推动新时代“凤麓名师”引育工程、中小学教师提质赋能行动,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计划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共推出10个岗位,15名指标数,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计划数、学科类别等条件如下:
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服从分配,爱岗敬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愿意为奉化教育事业作贡献;
3.品行端正,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本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五、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国内2025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国内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国(境)外高校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
面向全国,户籍不限。
六、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至10月14日16时。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xt.nbhr.org.cn/ ),选择进入“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查询招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上传照片和录入信息。请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至10月16日16时。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至16时。
已网上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在再次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4.指标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其中中学数学1、普高物理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1:1的,则取消招聘指标。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社保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1933/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至10月26日9时30分。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考试
1.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中学数学1、普高物理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签约对象。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初定于2024年10月26日(周六)上午在宁波市奉化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能力测试范围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中学语文学科采用高中语文学科试卷、中学数学2学科采用高中数学学科试卷、中学英语学科采用高中英语学科试卷、普高化学学科采用高中化学学科试卷,普高生物学科采用高中生物学科试卷、普高政治学科采用高中政治学科试卷,普高地理学科采用高中地理学科试卷,普高历史学科采用高中历史学科试卷。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60分为基准线,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上的,以基准线为专业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下的,以平均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但不低于基准线的85%。
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的比例确定第一轮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第一轮面试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第一轮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进入第一轮面试人员名单将于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当天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社保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区教育局对进入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2024年10月27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现场资格复审需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生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所有考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证明截图http://zwfw.cscse.edu.cn)
除上述资料外,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宁波市奉化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解聘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只进行一轮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0月27日(周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其余岗位均进行两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0月27日(周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采用双向交流面谈的形式,每人5分钟左右。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社会实践、特长荣誉、谈吐礼仪和工作愿景等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第二轮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第一轮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0月28日(周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试讲满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4.成绩计算
博士研究生岗位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体检对象。面试考核成绩将在面试考核结束当天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社保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
硕士研究生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体检对象。若第二轮面试成绩相同,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以第一轮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加试。第一轮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社保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第二轮面试成绩以及签约对象名单当场公布。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签约,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相关招聘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再进行补签)。签约后无正当理由违约放弃的,记入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奉化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2026年6月30日前未取得本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国考笔面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或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本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社保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报考人员另可关注“奉化教育通”微信公众号。
(二)本次招聘对象不包括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执行。
(五)根据《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聘用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25万元安家补助,在奉化区首次购房的,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20%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最高8万元安家补助,在奉化区首次购房的,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10%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
(七)来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奉考试期间,免费提供人才驿站住宿(毕业院校和考生户籍均不在宁波市内)。
(八)若在非工作日报名,因网站原因无法正常登陆或进行报考操作的,请考生在工作日期间再次尝试或拨打公告中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九)报名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十)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4-88518006、0574-88523822、0574-88681510)。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9294050 。
(十一)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附件:岗位表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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