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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公办高等旅游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旅游局。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 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拥有萧山校区及千岛湖校区,分别位于钱塘江畔与千岛湖畔,设有酒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规划系、外语 系、艺术系、烹饪系、工商管理系、社科部、千岛湖国际酒店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系(部、院),开设27个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专 业。

二、招聘计划

我院2016年度专任教师岗位(含高层次人才岗位、行业紧缺人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23名(一般教学岗位17人,高层次及行业紧缺人才岗位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我院招聘系统公布的信息。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以下的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紧缺特殊人才、高技能人才,年龄、学历尚可适当放宽。

(3)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应在2016年10月31日前取得;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4)户籍不限。

2.新进专业教师优先考虑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3年以上者;

3.2016年招聘计划中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教学岗位人员须根据学院安排赴行业主管部门挂职1年或从事1年非教学岗位工作,同时承担萧山校区及千岛湖校区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四、招聘方式

考核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初试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分别占初试成绩的30%和70%;复试为面试。

五、招聘程序

1.应聘申请

应聘者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 www.tourzj.edu.cn),点击“人才招聘”模块,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根据网站提示,填写应聘信息,选择应聘 岗位并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代表性论文论著、课题任务书、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

招聘部门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年龄、行业经历等是否符合要求。

3.初试

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参加专业知识(技能)卷的考试。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初试中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招聘岗位专业卷考试信息详见附件。

4.复试

复试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解以及个性特征等。人事处每月月初和月中集中安排2次复试。所有参加复试人员都须参加行为风险问卷测试,其结果作为面试参考依据。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确定考察人员和候选人员

院级人才招聘工作小组按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考察人员和候选人员。

6.体检

人事处对考察人员统一安排指定医院体检,委托资产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无体检结论者,不予聘用。

7.考核

对于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学岗位的,学院一般安排为期20个工作日的业务实习。考察对象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对其业务能力考核的依据。考察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实习或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考核结果可视为不合格,招聘单位可不予聘用。

8.公示

人事处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察人员在学院网站和省人保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9.报批、报备

人事处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结果的公示人员,向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报批、报备。

10.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进人员批复意见,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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