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 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6〕1号)规定,平阳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16年5月3日评审拟通过第一阶段初中、小学、幼儿 园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对象176人(初中32人,小学78人,幼儿园66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3日—5月9日,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 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反映。

联系电话:58102919

注意:体检定于5月10月至5月12日,具体安排时间见附后的《关于2016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关于2016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一、体检对象:春季第一阶段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并公示的对象。

二、体检时间:

根据附后的体检安排表,不得随意调换。

三、体检地点:平阳中医院(鳌江镇)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医院领取体检表时出具);

2.体检前一天晚上应早睡、忌酒,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禁食、禁水),抽血后方可用餐(早餐体检中心免费提供);

3.近视者自带眼镜;

4.孕妇胸透暂不做,体检报到时须提供相应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提出个人书面申请,交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

5.体检费:初中、小学80元;幼儿园120元;

6.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县中医院体检中心缴费、领取体检表,并按要求参加体检。如有愈期,将取消认定资格。

教师资格证成功通过,考生可参加各地的教师编制考试,通过后即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推荐教师编制考试高清课程(点击购买,随报随学,不限时间次数。免费试听),关于教师编制考试相关最新资讯或备考点击进入备考专题。

点击下载>>>

2016年春季平阳县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及体检安排表

平阳县教育局

2016年5月3日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