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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体检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下列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考人数5人以下的按1:1.5,招考人数5-10人的按1:1.3,招考人数11 -20人的按1:1.2,招考人数21人及以上的按1:1.1。体检标准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6.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考察对象确定以后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聘用不足的,不再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义乌教育网公示7天。
8.签约与聘用
公示后,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所有拟聘用人员的正式聘用手续在2015年8月办理(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15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准考证打印、笔试、笔试成绩、体检、签约等事项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义乌教育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义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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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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