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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1)面试比例:学科招考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招考2人以内的,为1:3;招考3人及以上的,为1:2,招考10人及以上的,为1:1.5(招 考8-9人的,按招考10人计算面试人数)。面试人员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向男生岗位按以上比例顺取不足需予降分的,须达到该学科参加考试 考生的平均成绩)。
(2)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的面试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范围见附件三),其他学科面试均采用模拟上课形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体检。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三)体检
1.根据笔试折算分和面试折算分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按先笔试分、再面试〔技能测试〕分的顺序确定。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考核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聘用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考核结果以学校发回的个人档案为依据,不再重新组织考核。
(五)聘用签约
聘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其中“学前教育②”首聘服务期为8年。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聘用。
签约后存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不宜录用情形的,就业协议无效。
(六)缺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聘用签约前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学科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复查)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教育 网(网址:www.paedu.net)、磐安人才网(网址:www.parcsc.com)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招考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原标题:磐安县2015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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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磐安县2015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2、磐安县2015年教师招考省教育考试院未提供命题学科的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doc
3、磐安县2015年教师招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说明.doc
4、磐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doc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教育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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