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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监测中心岗位笔试(闭卷考试)占总成绩70%,面试占30%,笔试主要考核教育心理学、教育监测等相关知识;发展中心3个岗位笔试(闭卷考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70%,笔试主要考核写作能力等;所有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体检对象(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分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三)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者,原则上不再替补,若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最多递补1次。

六、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汪老师、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82190/88582703;传真:0576-88582035;邮编:318000。

(二)监督

台州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76-88582016;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负责解释。

原标题:台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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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一览表.xlsx

台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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