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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况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及基础教学部等七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7个岗位各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院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2、专业。由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一般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名称认定,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其实际从事工作领域为准。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专业技术资格。涉及专业技术资格的,以报名截止前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日24:00前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43.240.119.39:809),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并视岗位情况适度调整招聘条件;需要调整的,届时将在网上另行通知。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招聘。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院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考试、考核前,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报名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并贴本 人近期证件照)、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贴本人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可供参考 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专业测试、试讲(授课)、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考核

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岗位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组织招聘,由我院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后,根据学科对口程度、工作经历吻合度和专业领域成就成果等情况,择优确定各1-2名人选并邀请来单位面谈,经我院评议后,直接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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