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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场确认

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衢州市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4月14日-15日的8:30-11:30和14:00-16:3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4月15日16:30关停,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电话:3890305)。

3.随带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照片粘贴好);

②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A4一份);

③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5年);或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⑨交费。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文件规定,凡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每人应交纳考试费280元。

六、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具体工作安排在现场确认时发放。

七、能力测试

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参见浙教人[2003]224号文),“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取得《浙 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故规定,凡申请我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 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除外),均须参加由我 市各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上课)、面试等。具体测试时间、形式在现场确认时发放。

八、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 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 定。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在6月底前后登录“衢州教育网”,查看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九、咨询电话及网址

衢州市教育局联系人:陆老师,3080628

认定有效期是3年,16年认定马上就要开始了。已经认定准备去公立学校就职的学员们也不用担心哦,欣瑞教育有为你们考虑到编制备考的问题,我们有面授网校两种授课方式不管您有时间学习的在校生或者没有很多时间学习的社会人员都可以在欣瑞选择到适合自己的上课方式。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APP大量题库在手,让你考试胸有成竹。

衢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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