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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计划
本次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共17名。具体的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陆以下网站(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丽水人事考试网;丽水教育网;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丽水开发区教育网。
二、教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其他社会人员(即非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4年毕业的应届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三、教师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丽水市教育局(囿山路12号)三楼。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妥《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三倍的、少数特殊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二倍的,按比例分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4年8月24日凭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到丽水市教育考试中心一楼(囿山路12号)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5日。
笔试科目为一门,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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