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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形式:面试和说课。

考试时间:8月20日,上午8:00报到抽签。

考试地点: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考试办法:先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内,面试结束后,以1:2比例进入说课;说课内容为小学语文,准备45分钟,说课15分钟。考试总分100分,其中面试50分,说课50分。

当成绩并列时,按说课成绩确定名次,若成绩仍相同,再进行笔试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当日公布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在普陀教育网上发布。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如经考试合格予以聘用的,须在2015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或不能转为正式教师。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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